当前位置:主页 > 向阳资讯 >医生教师变成“坏”职业,谁之过?

医生教师变成“坏”职业,谁之过?

阅读1150 | 发布日期:2008-11-26
    医疗、教育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较为突出。日前,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医务人员、教师等人员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医务人员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教师非法收受教材、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均构成受贿罪。(《新华网》11月25日)

    在一般的社会常识中,医务人员、教师等职业本该拥有较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地位、收入也很丰厚。可是,如今因为“医疗、教育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较为突出”,竟然要劳烦最高司法机关专门发布司法解释以明确医务人员、教师等人员构成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责任。此项《意见》给人感觉是:只有通过法律手段严惩医务人员、教师的受贿行为,普通公众不堪重负的医疗、教育负担才能得到减轻。再联系到近年来国内医疗、教育界屡见不鲜的负面新闻,可见医务人员、教师的社会形象和常识出现了很大的悖离,似乎变成了“坏”职业。
    在当今世界上经济发达的先进和地区,医生和教师都是备受社会尊重、收入可观的好职业,和商业贿赂、职业道德败坏之类的丑闻几乎是绝缘的。因为这些的公共医疗、教育行业都强调公益性和政府主导,医务人员、教师的收入和其服务的对象没有直接的经济联系。反观国内的情况却是迥然而异,公立医院需要争取尽可能多的病人、通过患者就医的费用搞创收才能保障医院的运营。学校也要争夺生源,尤其是家庭经济富裕的生源以提供建校费、择校费从而保障教师的工资和奖金能按时发放。随之而来的就是,医务人员、教师等职业的社会形象一再被各种层出不穷的负面新闻甚至丑闻所困扰。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医疗、教育界收受商业贿赂的不正之风主要存在于公立的医疗、教育机构里,该项《意见》要惩治的也应该是公立医疗、教育机构中的从业者。与此相对应的是,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教育上的投入长期严重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就使得一些的医务人员、教师的合法收入经常难以得到保障。据有关调查,医生在国内各大行业的平均收入排名中位列第七。教师的平均收入更是不容乐观,一些地方拖欠、克扣教师工资的现象依然不少见。
    在这种现实情况下,要让让每一个医务人员都能洁身自好,将患者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要让每一个教师都能两袖清风的安于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公立医院、学校的领导如果要并获得本单位职工的支持,保证单位的运转,那就要让本单位职工收入能得到保障。从而一些领导热衷于搞“创收”或者对职工收取各种回扣持默许态度就不难理解了。

    该项《意见》推出的目的本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医疗、教育界腐败现象,重塑医务人员、教师的社会形象,其出发点是没有问题的。近些年来,国内的反腐工作可谓是颇有成效,落马的贪官的职位和涉案金额更是屡创新高。可是,在公立医院、学校普通职工的合理收入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惩治医疗、教育腐败的结果很可能会劳而无功,甚至会损害医务人员、教师的社会形象,让很多手中无权、收入微薄的普通医务人员、教师感到委屈和不解,从而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近些年来,国内医学、师范等高等院校报考人数每况愈下,录取分数线也是一降再降,生源质量自然堪忧。这除了反映出医务人员、教师职业吸引力的不足,社会处境尴尬的现实状况,更是对整个社会缺乏对公共教育、医疗事业正确认识敲响的警钟。
    “医疗、教育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较为突出”有从业者本身的素质问题,但是其根子却无疑要在现行的似“公”非“公”,名不符实的医疗、教育体制上找。仅是严惩“腐败现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彻底清除医疗、教育界的腐败不仅需要政府加大对公共医疗、教育事业的投入、保障医务人员、教师的合理收入,更需要积极主动的打破医疗、教育行业中的公办垄断,降低其准入门槛,完善监管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种民办医疗、教育机构参与竞争,从而推动现行的医疗、教育体制出现根本性的变革。

关注我们,共同点亮职业生涯

获取更多福利和精彩文章

微信官方订阅号:

向阳生涯职业规划, shengyaguihua1

description
微信扫描右
侧二维码

关注我们,共同点亮职业生涯

向阳生涯,专注职业规划实战落地23年

首页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